春节是泉州一年中最热闹的节日,从正月初一到十五,泉州人都称之为“过年”,要过了十五,“年”才算过去。生活的富足,冲淡了年节的期盼,在不少人纷纷感叹年味淡薄的今天,泉州民间还流传着不少独具地方特色的过年传统民俗,可谓年味十足。
正月重要年节
泉州民谣有云:“初一场,初二场,初三无姿娘(姿娘意为妇女,此日妇女不上街);初四神落地(灶君从天上汇报回来);初五舀肥(掏粪便,农事开始);初六隔机(整理织布机,隔开经线与纬线,妇女们开始织布);初七七元(人日,取菜、果等七样做‘七宝羹’);初八完全(年糕吃完了);初九‘天公’生;初十好食天(指天气寒冷宜在家饮酒);十一请女婿;十二倒去觅(妇女再回娘家探望一下);十三吃糜配芥菜(糜即稀饭,连日吃腻了酒肉,改改口味);十四结灯棚;十五上元丸;十六‘地妈’生;十七‘那怎生’(节日就这样过去了)
正月重要年节
初一:
敬天公
旧俗初一子正之时(零点)一到,四处爆竹声响成一片,人们即在家中厅堂设案,摆上三牲、果合、清茶、金楮等供品,燃三炷清香,点烛,恭拜“天公”,敬祀祖先。这种祭祀一直持续到初四。
开正
除夕之夜守岁至深夜12点钟响,迎来了新年黎明,在子正之时“敬天公”的同时,家家户户燃放爆竹,开门迎春纳祥,俗称“开正”。
贺正
清晨,无论男女老少,纷纷起床盥洗,穿上早已准备好的新衣服。早餐合家吃面线加鸡蛋,吃蛋去壳,意在除霉气,迎吉祥,面线则象征福寿绵长。早餐后即出门走访邻居亲友,笑脸相迎,首次见面皆要互道“恭喜”,俗称“贺正”,亦拜年之意,一直到元宵。有客上门,要奉上糖果、蜜饯,或喝甜茶、咖啡,让客人“甜一下”,以示有个甜蜜的开端。
团拜
清乾隆《泉州府志·风俗志》引宋代郡志所载云:“元正贺礼,乡老相约聚拜,省往复之烦。郡守、县令率僚属会焉。旧于贡闱,后于承天寺,至淳间(1241一1252年)乃即泮宫。邻里则各于侧近庵宇,会集齿长,岁推一人,具酒果为礼。今此礼废。”后又恢复。
初二:“女婿日”。出嫁的女儿要偕同女婿、儿女携礼回娘家,娘家备丰盛午餐接待。
初三古时被视为“赤狗日”(凶日),不吉。俗语说“初一早,初二早,初三睡到饱”。经过除夕守岁和初一、初二两天早起之后,初三可以“困够饱”(睡足足)。这一天一般是家人在祭拜去世亲人的日子,因此,当天一般不互相串门拜年,避免不吉利。现在已无此禁忌。
初四为接神日。腊月二十四日这天,家家户户把灶王爷等诸神送上天,让其上天言好事,诸神在天宫玩够了,要到这天才下凡间,所以,到了正月初四这天就要把他们恭恭敬敬地接回家中供奉,以求神佛庇佑全家人新的一年平平安安,万事如意。
初九“天公生”。这一天要备五果、六斋,摆在天井、巷口等露天地方膜拜苍天,求天公赐福。
十五元宵节,又称“上元”节。全年之中“第一个月圆之夜”。泉州春节的民谣中说道:“十四结灯棚,十五上元丸。”上元丸是圆的,它是团圆的象征。
“十五元宵灯,十六煞了心。”吃完上元丸,闹过元宵,新的一年也就真正开启了。
民间新春禁忌
正月初一,新年伊始,凡事以纳吉迎祥为准则,禁忌很多:
忌饮茶水,忌吃稀饭,如此即可避免以后外出“半途遇雨”。
早餐吃干饭,以整叶煮的菜为佐,俗称“长命菜”。
忌打骂孩子,忌和别人吵架,忌说不吉利的话,不得讨钱逼债。
忌操刀切物,以示戒杀。所有食物如需刀切者,除夕即已准备周全。
忌用扫帚扫地,意谓新年迎祥纳福,惟恐一扫而空。
忌穿旧衣裳,要穿新衣,曰“去旧迎新”;忌赤足,行走时足被刺伤即为不吉。
忌打坏器皿、碗碟之类,否则一年福气均被破坏;如不慎打破,则将碎片投入井中以镇压之。
除夕夜、初一夜、初五夜、元宵夜均不熄灯,寓祥光永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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