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踢球舞,俗称“贡球舞”、“碰球舞”,舞蹈的名称直观地反映了该舞蹈最重要的特色,即以脚踢球,以手抛(贡)球,和以身体其他部位,包括肩、臂、肘、膝、头、脖等碰球、接球等。 踢球舞源于我国春秋战国时期的军事体育游戏 “蹴鞠”。汉刘向《别录》:“蹋鞠,兵势也,所以练武士,知也材也,皆为嬉戏而训练之。”汉王室所藏的军事书籍中有一部《蹴鞠新书》,《后汉书•艺文志》将其列入“兵技巧十三家”之内。古汉语“蹋”、“蹴”即“踢”,“鞠”即“球”,“蹋鞠”、“蹴鞠”即“踢球”。 这种游戏后来演变为两个分支,一个是现代足球运动的雏形,另一个就是通过与音乐、歌舞等艺术形式的结合,逐渐舞蹈化,成为“蹴鞠舞”。唐人有《内人踢球赋》载述,“球体兮似珠,人颜兮似玉”,“疑履地兮不履其地,疑腾虚兮还践其实”,把女子踢球描写得惟妙惟肖。 “蹴鞠”舞蹈形式的流布并不限于泉州,但是泉州踢球舞有一定的科范程式,也最为风趣。踢球舞传入泉州后,经地方戏曲吸收、改造,与梨园戏科步结合,吸收南少林武术动作,包括球手的动作,使“踢球”的动作更加舞蹈化。保留下来的宋元南戏梨园戏,其宋元旧篇《郑元和》中“亚仙踢球”一场,即保留了宋元时代泉州踢球舞的科范程式。另方面,泉州高甲戏以丑角艺术见长,泉州踢球舞加入丑婆表演动作,妙趣横生,极尽诙谐戏谑,使得这种舞蹈成为雅俗共赏的民间艺术,流传、影响了闽南各地的民间踢球舞。
泉州踢球舞一般按娘、婢、女丑等角扮演,除司球者外,其余皆为女性,表演大致可分为“舞台彩球”、“踩街彩球”和“高跷彩球”三种类型。“高跷彩球”因受高跷的制约,动作上不如其它两种翻跃自如。“踩街彩球”主要是在踩街活动中行进表演。还有一种“彩球弄”舞队形式,一般为男一人舞彩球,彩旦一人,彩婢(青年姑娘)四或六人,随后是手执洞箫、南琵、月琴、二胡以及打击乐“小叫”、“铜钟”、“响盏”的演奏者,有浓郁的乡土气息和地方特色 泉州踢球舞曾有三种形式,高跷踢球舞、踩街踢球舞和地面踢球舞。表演高跷踢球舞需要的人多,表演的费用高,踩高跷的难度大,高跷踢球舞逐渐衰落了。 现代泉州踢球舞表演一般以戏曲科步为主,角色和服装大多模仿梨园戏。伴奏乐队为南音乐队或拾音乐队,曲牌采用“翁姨叠”、“梅花串”、“北上小楼”等,排列在舞蹈队后面。踢球舞表演人数一般无严格限制,大致在6至10人之间。除持球的“球手”一角由男性扮演以外,其余皆由女性演员担任,由一旦、一女丑和若干名的女子组成。 泉州踢球舞使用的“球”改为16个藤圈套住一起的空心球,而且加上铜铃,扎上彩绸,增加“球”的欣赏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