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泉州晚报
2010年我省首批节能循环经济财政奖励项目名单确定 项目数和获奖资金总数均位居全省第一
从泉州市经委电力与资源利用科获悉,2010年福建省第一批节能循环经济财政奖励项目名单及资金安排情况经公示后,已正式确定,并下达到各设区市、县(市)。 据了解,福建省第一批确定的节能与循环经济财政奖励项目共有232项,奖励资金5965万元。其中,泉州市有45家企业的节能循环项目获得总计1310万元的省财政资金奖励,奖励金额占全省的1/5,单个项目的奖励额度从15万元到65万元不等。从第一批的名单来看,泉州市获得奖励的项目数和资金总数在全省各设区市、县(市)中都位居第一。 泉州市经委电力与资源利用科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已获得省节能与循环经济专项资金扶持的项目,可同时申报国家节能循环经济专项资金扶持。不过,如果已经获得国家、省级专项资金扶持的项目,原则上不再享受市级专项资金扶持。据介绍,2009年我市就有14家企业的节能循环项目获得国家专项资金扶持,最高补助额达1000万元。 其他各设区市、县(市)获得福建省节能与循环经济财政奖励的情况为:三明43项975万元、漳州31项700万元、宁德25项635万元、龙岩23项490万元、福州22项690万元、南平20项535万元、莆田17项480万元、厦门6项15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