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海峡都市报
从泉州市质监局获悉,随着国家质检总局2010年第113号公告的发布,又有21家企业被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全市累计有230个企业获准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专用标志标贴约1518枚。 泉州市质监局标准化科科长陈珍珍介绍,截至目前,泉州市累计有《安溪铁观音》、《永春芦柑》、《永春佛手茶》、《永春篾香》、《德化白瓷》、《德化黑鸡》、《湖头米粉》、《永春老醋》8个产品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本次公告中,11家企业被核准使用《安溪铁观音》标志;10家企业被核准使用《德化白瓷》标志。获准企业自公告之日起可按照有关规定,在相关产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并依法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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