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东南早报
近日,省人大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调研及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修订立法调研组一行来到泉州,并召开了座谈会。据悉,今后泉州不仅将以建设全省示范性“福乐家园”为目标,解决好16—45周岁轻、中度智力残疾人和精神残疾人等的托养问题,还将扶持乡镇(社区)卫生院(中心)建立残疾人康复室,争取到2012年,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 今后,泉州将争取把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普遍纳入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社会救助和农村新农合、城镇医疗保险范围,提高残疾人生活水平。同时争取出台更多针对残疾人特殊困难和需求的专项社会保障政策和措施,努力使广大残疾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 此外,还将加大残疾人服务设施力度,抓好“泉州市福乐家园”的建设,争取建成全省示范性“福乐家园”,解决好16—45周岁的轻、中度智力残疾人和精神残疾人等的托养。 推进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建设工作,将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扶持乡镇(社区)卫生院(中心)建立残疾人康复中心。继续推进第二代《残疾人证》办证工作,确保符合条件残疾人即使持证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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