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近日对各地开展村(居)民委员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长期以来,由于法律没有明确村(居)民委员会的法人主体地位,无法为村(居)民委员会赋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影响了村(居)民委员会开展与职责相关的民事活动,制约了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的发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意味着我市2506个村(居)委会终于有了‘身份证’。”市民政局社区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居)民委员会获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可依法开展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更好地为群众提供公共服务。
根据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科学制订计划安排,确保赋码工作按时序推进;要安排专门经办人员,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数据比对、代码生成、证书打印、统一发放等工作。
县级民政部门要在11月20日前完成辖区内数据比对工作,并逐级上报比对工作完成情况。11月30日前,省民政厅上报民政部完成比对工作,并关闭县级民政部门数据比对权限。12月底前,全部完成各项赋码工作。证书的有效日期与当届村(居)委会任期一致,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结束后,由县级民政部门统一制作发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