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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部委助推工商联大创新大发展
日期:2010年11月23日 浏览[1686]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在11月16日全国加强和改进工商联工作会议上,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外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全国总工会12部委就如何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联合下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意见》做大会发言。他们纷纷表示,将贯彻落实《意见》的精神,积极部署下一阶段支持非公经济发展的工作任务,并助推工商联大创新大发展。
  中共中央组织部:努力加强非公人士的人才队伍建设
  中央组织部副部长王秦丰代表中组部在全国加强和改进工商联工作会议上表示,《意见》下发后,李源潮同志和中组部部务会十分重视,明确要求结合组织部门职责,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工作。中组部一定要按照中央要求,进一步加强与统战部、工商联等有关单位的协调配合,发挥各方优势,切实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
  王秦丰指出,要以创先争优为契机,积极发挥工商联在推进非公有制经济党建工作中的作用。一要抓党组织组建,重点探索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设置方式,扩大组织覆盖面,支持非公制企业党组织开展活动;二要抓党组织负责人队伍建设,广开视野、创新方式、拓宽渠道,注意选拔党性强、观念新、懂经营、会管理的党员担任党组织负责人;三要抓党组织作用发挥,结合非公有制企业的实际情况,明确党组织的巩固总目标和思路,探索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的具体途径和方法;四要抓党建共建,以党组织建设带动工会、共青团建设,以共建促党建,以团建服务党建,做到共建组织、共建队伍、共建阵地;五要抓支持保障,采取多种方式落实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活动场所和工作经费。
  在做好非公有制经济党建工作的同时,王秦丰还提出,要以人才强企为目标,会同工商联切实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才队伍建设。要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才队伍建设摆上重要位置,把各类人才的培养、吸引、评价和使用纳入人才发展规划;同时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探索有利于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消除不利于人才成长、引进和发挥作用的障碍;另外要加强对人才的教育培训,制定政策措施。
  最后,王秦丰表示,要以提高素质为重点,切实加强各级工商联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一要选好配强领导班子;二要进一步优化领导班子结构,积极发挥领导班子中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作用,增强领导班子的整体功能;三要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四要切实加强工商联机关干部队伍建设。
  中共中央宣传部:为非公经济营造更好的舆论氛围
  在全国加强和改进工商联工作会议上,中央宣传部新闻局局长张小影代表中宣部发言表示,中宣部历来高度重视非公经济领域和工商联工作的宣传报道。刘云山同志曾多次做出重要批示,提出明确要求,各级各类媒体把这方面的宣传报道摆上重要位置,加强组织策划,扎实开展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张小影在会上指出,将继续做好制定系列文件、创新宣传形式、及时关注舆情以及引导舆论等方面的工作,下一步工作的要求是,准确把握中央关于做好非公有制经济和工商联工作的新要求、新任务,不断提高宣传报道的吸引力感染力,不断增强舆论引导的主动性针对性,为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营造更好的舆论氛围。
  张小影表示,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和工商联工作的日常宣传。包括大力宣传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工商联工作的重要意义以及工商联组织发挥的重要作用,大力宣传一批长期以来与党同心同德、政治上可靠、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有突出贡献的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先进典型人物,展现他们“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的精神风貌。
  在宣传报道的改进创新方面,张小影指出,要主动适应受众接受习惯的新特点和媒体格局的新变化,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报道,多用事实说话、用数字说话、用典型案例说话,使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和工商联工作的宣传报道更加为广大群众所喜闻乐见。在发挥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等主流媒体作用的同时,充分发挥晚报都市报和财经类、工商类媒体的作用,积极借助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不断提高这方面宣传报道的影响力感染力和覆盖面。
  张小影最后指出,进一步加强与统战部门、工商联组织的联系沟通。建立通畅的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就重要的会议活动、工作进展、舆情动向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进行沟通。对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和工商联工作中的典型人物、工作亮点,及时指导有关媒体加强策划;对相关舆论热点,及时商情有关部门提出引导方案。
  外交部:大力推动民企“走出去”
  在全国加强和改进工商联工作会议上,外交部纪委书记宋涛代表外交部发言表示,贯彻落实《意见》精神,促进和引导民营企业“走出去”,是扩大深化工商联与境外工商界交流合作,也是外交部进一步做好总体外交工作的必然要求。
  宋涛表示,外交部将继续高度重视民企“走出去”,与工商联保持密切协调配合,把服务和引导民企“走出去”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并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工作。
  一是坚持以政促经。在对领导人会晤等重大外交活动进行规划设计时,把推动民企“走出去”作为重要因素加以统筹谋划,积极促成民企参与境外能源资源开发、周边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建设以及与美欧更大规模的金融、经贸和基建等大型合作项目。
  二是多管齐下,努力解决民企“签证难”等突出问题,通过领事磋商、政治磋商、高层领导会晤等多种方式做好工作。
  三是充分发挥驻外使领馆优势,对“走出去”民企加强服务和保护,帮助企业了解当地的政治经济、法律法规、财税政策等情况,加大安全常识宣传,完善危机预防机制,全力保护海外民企人员和财产安全。
  四是加强对民企“走出去”进行必要引导和管理,通过培训、交流等方式,加强对民企人员有关外事知识的教育和政策引导,增强民企在涉外交往中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安全风险防范意识,积极引导企业良性竞争,合法经营,积极履行必要的社会责任。
  宋涛同时也强调,外交部和全国工商联长期以来保持着良好的工作关系,积极支持工商联与境外工商界加强交流合作。下一步,外交部将大力支持配合全国工商联“走出去”开展工作,为工商联与外国商会、行业协会等工商界组织和知名人士建立联系,搭建平台,促进合作。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继续狠抓民间投资政策的落实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穆虹在代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言时指出,要深入贯彻学习《意见》精神,把党中央关于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穆虹表示,发改委将与工商联一起,帮助引导非公有制企业正确把握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努力方向,探索转变发展方式的具体实现途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需要营造必要的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十一五”以来,国家颁布了一系列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在此过程中,全国工商联深入宣传贯彻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协助政府管理服务于非公有制企业、正确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等新社会阶层健康成长,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今年5月,国务院正式印发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系统提出了扩大市场准入、推动转型升级、参与国际竞争和创造良好环境等方面的一揽子政策措施。
  据穆虹介绍,现在国务院办公厅已就有关部门分解落实任务作出分工并部署了督办工作。各省区市人民政府积极响应、迅速行动,福建、安徽、广东、江苏、宁波等地已经结合本地实际颁布了落实政策;浙江、河北、天津等地的实施意见也即将颁布实施,国务院有关部门正在按分工抓紧出台一批具体政策措施。
  穆虹表示,下一步,将继续狠抓民间投资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解除“玻璃门”、“弹簧门”问题,并加强与全国工商联的密切合作,支持工商联继续参与这方面工作。
  科学技术部:进一步完善科技工作布局支持非公经济
  科技部党组成员、中纪委驻科学技术部纪检组组长郭向远代表科技部在全国改进和加强工商联工作会议上表示,将落实《意见》精神,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科技部将进一步完善科技工作布局,继续大力支持科技型非公有制企业创新发展。
  一是大力发展抚育孵化机构,加强大学科技园、科技孵化器等建设,努力服务科技型非公有制企业的创业需求。
  二是拓展多元投资渠道,通过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中小企业创新基金补贴资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科技型非公有制企业发展;探索国家高新区发行科技型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工作,帮助科技型非公有制企业上市融资;加强科技金融工作,引导金融资本和社会资金共同扶持非公有制科技型企业的成长。
  三是推进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发展,通过推动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创新型科技园区和创新型特色产业园区的建设发展,优化科技型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环境,打造企业创新集群优势,做强做大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型企业,全面提高自主创新和辐射带动能力。
  四是完善中介机构服务体系,通过推进生产力促进中心、技术转移中心、创新驿站等建设,为非公有制科技型企业在技术推广、技术支持,人才培训等方面提供服务。
  五是加强政策法规环境建设。认真贯彻实施新修订的《科学技术进步法》,加强部门协调,积极推动地方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技术规划纲要若干配套政策及其实施细则。
  郭向远最后强调,科技部将按照《意见》中的有关要求,加大与工商联的协作力度,支持工商联健全科技服务职能,共同帮助非公有制企业更好地推进自主创新,不断增强核心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工业和信息化部: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在“全国加强和改进工商联工作会议”中,谈及如何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和发挥工商联作用的问题,工业信息化部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朱宏任代表工业信息化部发言时表示,《意见》加强和改进了工商联工作。
  在政策环境的逐步改善的同时,扩大市场准入取得了积极进展。有关部门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了非公有制经济进入铁路、军工、电信、金融、文化和城市基础设施等领域。
  与此同时,又着力解决了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积极拓宽了融资渠道。并且进一步强调和重申小企业信贷投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增速,增量不低于上年。
  此外,中央财政设立了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专项补助资金等专项资金,从不同角度和环节对中小企业的发展和创新给予支持,进一步加大了财政支持力度。
  朱宏任最后强调,要与工商联加强合作,做到进一步优化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环境、进一步扩大非公有制经济的市场准入、进一步促进非公有制经济转变、进一步缓解融资难、进一步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进一步推动非公有制企业提升水平、进一步发挥工商联和行业协会商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民政部:充分发挥在行业协会发展中的促进作用
  对于下一步如何推进工商联工作的问题,民政部副部长姜力在代表民政部做发言时表示,做好工商联工作对于完善我国的经济制度,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并为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和凝聚最广泛力量,具有重要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我国行业协会发展迅速,行业协会坚持市场化方向,在服务政府、指导协调行业发展方面发挥了参谋助手作用。
  姜力认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意见》,充分发挥工商联在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中的作用,一要发挥工商联参政议政的优势,促进政府各职能部门与行业协会商会在产业政策、产业规划、行业服务等方面的协商合作,拓展行业协会商会职能,激励行业协会商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二要发挥工商联的民间性特征,支持行业协会商会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独立自主的开展活动,鼓励选举企业家担任协会商会负责人,推动政会分开。三要发挥工商联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优势,借鉴他们在企业管理中的成功经验,探索建立行业协会商会权责明确、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会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完善诚信自律机制提高民主管理水平。四要发挥工商联的业务主管单位职责,在加强业务指导和日常监管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培训发展力度。
  姜力最后表示,民政部门作为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机关,将和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深入贯彻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的部署,在制定法律政策、推动职能转移、完善扶持政策、改革完善管理体制等方面共同努力,为推动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作出应有的贡献。
  财政部:做好对工商联的经费保障工作并给与重点安排
  财政部副部长李勇就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意见》精神、支持工商联履行职能和发挥作用谈了以下认识。
  李勇认为,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非公有制经济得到快速发展,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推动力量,在实现“十二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尤其是加快转变我国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多年来,财政部一直高度重视做好对工商联的经费保障工作,一是保证全国工商联正常经费合理增长。近两年经费的增幅速度超过了一般的政府部门。二是改善全国工商联的办公环境。三是保障全国工商联重点工作有效开展。为充分保障其履行职能,结合全国工商联的工作重点和实际情况,财政部加大了专项经费的投入力度,设立了参政议政、专项培训以及专项宣传经费等专项经费。四是配合中央统战部起草《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意见》。充分发挥工商联在协助政府管理经济社会事务和服务企业经营管理方面的作用。
  李勇最后表示,根据五中全会精神,按照《意见》有关规定,将继续做好工商联工作经费保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谐劳动关系是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的基石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杨志明在代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言时表示,贯彻落实好《意见》精神,加强和改进工商联工作,积极构建非公有制企业和谐劳动关系,是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客观需要。
  他认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构建非公有制企业和谐劳动关系的总体思路应该首先要适应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的新要求,以扩大劳动合同覆盖面、增加一线职工工资、改善劳动条件为重点,其次要在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上取得新突破,进而提高劳动报酬比重和根治农民工“欠薪” 问题上取得新成效,还要在深化和谐劳动关系创建促进实现体面劳动上取得新进展。
  我国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关系工作正处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研究解决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关系问题需要有创新的意识和理念,既不能把书本上的个别论断当做束缚自己思想和手脚的教条,也不能把实践中已见成效的东西看成完美无缺的模式。
  杨志明最后表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切实按照《意见》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贾庆林同志在这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同全国总工会、全国工商联和其他有关企业方面代表,共同研究解决劳动关系中的重大问题,正确处理好非公有制企业投资者利益和劳动者权益的关系,实现劳动关系双方互利共赢。
  商务部:深入实施引导非公有制企业“走出去”战略
  商务部副部长王超在代表商务部发言中结合学习十七届五中全会和《意见》精神,着重就鼓励引导非公有制企业“走出去”等问题谈了一下看法,他表示商务部将一如既往地鼓励引导非公有制企业“走出去”。
  王超指出,目前,我国对外投资合作呈现以下特点:领域广泛、方式多样、水平提高、增长迅速。尽管我国对外投资发展较快,但仍处于起步阶段。2009年末,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仅占全球存量的1.3%,投资规模远不能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国际化经验不足、管理人才缺乏、海外市场占有比例较低,中国企业距离真正意义上的跨国公司还有较大差距。
  刚刚闭幕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强调,要实施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积极创造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
  王超认为,目前,我国发展对外投资合作正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战略机遇期。政府鼓励和支持各种所有制企业开展境外投资和跨国经营。民营企业对外投资在我国对外投资总量中所占的份额还不太大,一是因为民营企业仍以中小企业为主,大的投资合作项目正在酝酿;二是因为有些民营企业海外投资尚未纳入统计。但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民营企业对外投资势头将更加迅猛。
  王超最后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商务部将切实按照《意见》精神和这次会议精神,加大与全国工商联的合作力度,继续创造有利条件,进一步推动非公有制企业积极开展各领域对外投资合作。同时也希望民营企业能充分发挥自身机制灵活、反应敏锐、决策果断、运行高效等优势和特点,重视风险防范,进一步加强与当地社会融合,争取更好、更快地“走出去”,为推动实施“走出去”战略做出积极贡献。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挥职能 加强相互协作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钟攸平代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在大会上发言表示,《意见》充分阐述了新时期进一步加强党对非公有制经济的领导、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健康发展的重要性,工商总局将结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实际进行学习和贯彻文件精神。
  钟攸平认为,在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工商联工作,对于坚持和完善我国基本经济制度、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科学发展,对于适应政府职能转变、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于巩固发展壮大爱国统一战线、加强党在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的领导,都将发挥极其重要的作用。
  钟攸平同时表示,工商总局要认真贯彻《意见》精神,立足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积极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据钟攸平介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为负责各类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机关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行政执法部门,在推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方面,负有重要职责。多年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始终在积极努力做好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服务的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认真学习和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意见》、贾庆林主席的重要讲话和这次会议精神,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继续加强与工商联协作,共同做好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工作。在党委组织部门的领导下,认真做好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创新争优活动的指导工作,共同完成好中央交给统战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工商联的政治任务。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引导非公有制企业转变发展方式、诚实守信经营、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认真做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基础数据的统计工作,同时指导各级个私协会认真学习贯彻《意见》精神,发挥个私协会在教育引导、规范自律、反映诉求、协助服务等方面的作用。
  钟攸平最后表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会进一步加强同工商联的联系和业务协作,及时沟通有关重要信息,加强调查研究,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共同把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的工作做好。
  全国总工会:加强沟通 协同合作 构建企业和谐劳动关系
  中共中央、国务院前不久下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意见》中,就充分发挥工商联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积极作用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王炯代表全国总工会在发言中表示,全国总工会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继续与全国工商联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协同合作,为构建企业和谐劳动关系作出积极贡献。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加强工作:
  首先,工会组织要进一步争取工商联的支持配合,加强联系沟通,在非公有制企业广泛宣传组建工会对于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的重要性,引导和动员企业出资人支持职工依法组织和参加工会,支持企业工会依法开展活动,并为工会组织正常开展工作创造必要条件。
  其次,各级工会组织要与工商联一道,共同组织非公有制企业依法普遍就职工工资、生活福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
  第三,各级工会组织要抓住党建带工建创先争优活动的有利契机,加强与工商联组织的沟通协调,全面推进“关爱员工、实现双赢”活动。适应形势任务的需要,不断创新开展活动的内容和形式。
  第四,各级工会组织要积极会同工商联组织,共同推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积极研究解决劳动关系中的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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