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地区法规 |
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区法规 |
|
合肥市出台《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
日期:2010年5月23日
浏览[1672] |
程单位若不守信用,或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采取欺骗手段,将会被列入“黑名单”并“晒”到网上。5月1日从市监察局获悉,《合肥市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出台,其中规定全市多家部门要统一公开发布工程建设领域里的信息和某些单位的不诚信记录。 市国资委、发改委、城乡建委、房产局、水务局、交通局、规划局、重点局、招管办、政务公开办、信息资源管理中心以及肥西县12个单位纳入试点。总投资50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建设项目是重点监查对象。项目单位要在政府门户网站、试点部门和县门户网站建立信息公开专栏,曝光工程建设领域中的违规失信行为。 《方案》中还规定,我市工程建设领域的项目审批、项目建设管理、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信息,以及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审批和出让等信息都将通过相关网站予以公开。其中,土地使用权的公开内容规定得尤其详细,包括位置、土地面积、建筑密度、容积率、规划用途、出让年限、竞价起始时间、竞价截止时间、拍卖起叫价、竞买保证金等。该项试点将于今年6月正式启动。 市监察局负责人表示,工程单位的失信行为若“晒”在网上,对于其形象有重大影响,可谓是“一处失信,处处受制”。该项试点不仅能警示那些存在侥幸心理的建设单位,促使他们诚信合法经营,而且可在源头上预防工程建设领域腐败。
|
↑TOP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