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是最大的民生。近日,市人社局联合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印发《泉州市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十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从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支持企业吸纳就业、扩大政策性岗位规模、提高招聘实效、激发人力资源机构活力、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提升就业能力、提供暖心就业服务、强化就业兜底帮扶、做好就业宣传引导等十个方面,“真金白银”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
企业吸纳就业可获补贴
根据《措施》,泉州市支持企业吸纳就业。对企业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2023年12月31日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已享受民营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的企业,不再重复发放。
毕业年度或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年度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毕业生到泉州市中小微企业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2023年12月31日前首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并在同一单位连续缴费满3个月后,按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3个月的岗位补贴。已享受新增就业岗位补贴的毕业生,按就高不重复原则补差发放。
不仅鼓励企业吸纳就业,我市还支持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发挥自身优势,开展联合招聘、重点行业企业就业服务、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促进灵活就业服务和提供优质培训等服务。支持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我市推荐引进高校毕业生,当年度推荐达100人及以上,且在泉稳定就业的,按每人500元标准对该机构予以奖励。
多措并举扩大政策性岗位规模
《措施》明确,落实国有企业2023年一次性增人增资政策,市属国有企业2023年度新增岗位不低于50%的比例用于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实际招收的应届毕业生数量不低于2022年度。
实施城乡社区就业计划,原则上2023年所有新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岗位全部面向高校毕业生开放,其中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岗位数量超过上一年度。
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计划,放宽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岗位的开考比例。发挥高新区、科技计划项目和创新基地平台的引领作用,扩大科研助理岗位规模。
实施见习岗位募集计划,支持各类企事业单位吸纳离校三年未就业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见习,全年拟募集2000个就业见习岗位。
开展青年专项技能提升行动
为提升就业能力,我市将开展“一技在手、就业不愁”青年专项技能提升行动,由各高校摸排建立有培训意愿的未就业毕业生实名台账,人社部门根据毕业生需求制定培训项目清单,于8月底前组织开展针对性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增强毕业生适岗能力和职业发展能力。对开展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技能培训的,按每培训合格1人给予1000元补贴。
在泉创业可申请最高30万元担保贷款
《措施》明确,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优化贷款线上办理流程,提升申贷便捷性。在泉创业的大中专院校(含技校)在校生及毕业5年内毕业生,符合条件的,最高可申请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给予贴息支持。对首次在泉创业并稳定经营半年以上的毕业5年内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给予最高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在全市遴选60个优秀创业项目,给予最高5万元的资金扶持。
在泉就业创业可承租最长2年优惠人才房
根据《措施》,泉州市开展提供暖心就业服务,对毕业时暂未落实就业,继续在学校所在地求职或参加技能培训的毕业生,鼓励所在高校提供免费住宿至8月底。对毕业2年内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未在泉就业的,可申请最长七天的求职免费住宿;已在泉就业创业的,可承租最长24个月的优惠人才房。
此外,泉州市聚焦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和残疾等困难毕业生,实行户籍地政府和所在高校负责人“双向包干制”,对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身体残疾、长期失业以及享受“雨露计划”补助的毕业生组织“就业红娘”一对一结对帮扶,兜牢就业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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