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美丽中国,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为全球生态安全作出贡献。”——摘自十九大报告
巢湖,是中国五大淡水湖之一。而巢湖市,是中国唯一一座以湖命名的城市。山、水、城市,和谐共生。多年来,巢湖的生态环境,牵动着每一个人的心弦。
在为生态环境保驾护航的队伍中,巢湖市检察院高举法律利剑,高擎环保大旗,下猛药、出重拳,为护卫巢湖的青山绿水作出了自己的贡献。
敢于实践 提起公益诉讼加强监督刚性
今年4月25日,一起特殊的案件在巢湖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庭的被告席上,坐着巢湖市环保局局长助理陆鹏。
这是合肥市第一起开庭审理的行政公益诉讼,针对巢湖市环保局在收到检察建议后,仍旧未尽行政手段督促企业整改,怠于履行职责的情况,巢湖市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
案件缘起一起环境污染事件。成立于1991年的巢湖市银环锚链公司,是一家生产锚链、浮标、航标配套器材的厂家,也是巢湖一家知名企业,但是其多年一直未通过环评审批手续违规生产,且在生产中向大气直接排放污染物,严重污染周围环境,影响周边居民生产生活。
2016年1月23日,巢湖市检察院向巢湖市环保局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其履行职责,对巢湖市银环锚链公司实施行政处罚。巢湖市环保局很快回函,称已经对其进行约谈,并下令改正。
2016年12月16日,巢湖市检察院现场核查巢湖市银环锚链公司整改情况,发现该公司锚链技改工程项目并未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手续擅自生产,且存在其他环境违法行为。
2016年12月26日,经安徽省检察院同意,巢湖市检察院以巢湖市环保局不履行法定职责为由,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请求法院确认巢湖市环保局监管职责违法,判令其继续履行环境保护职责。
案件审理过程中,巢湖市环保局对巢湖市银环锚链公司采取了断电停产措施,2017年5月,巢湖市法院判决确认该市环保局不履行法定职责违法。
“检察院的监督,撑起了我们执法的腰杆”,尽管输了官司,当地环保部门负责人却深有感触表示,在环境保护执法工作中,自从有了检察机关的“推动”,执法工作变得更加有力度。
“这是一起典型的环境保护部门不完全履职案件,也是环保部门执法过程中大量存在的现象”,巢湖市检察院检察长王丙坤介绍说,检方公益诉讼人主张最终获得法律任何,不仅促使怠于履职的环保部门积极履职,也对巢湖市内其他行政机关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
守护青山绿水 探索矿山修复机制
初冬的巢湖,凉风阵阵。驱车从巢湖市区一路向北,来到市郊的平顶山。由于长期的滥开采矿石,原开采口形成深浅不一的深坑,像一个个巨大的“伤疤”看着触目惊心。
然而走近一看,土黄色的山坡上,点缀着星星点点的绿色,那是近年来,在巢湖市检察院的“监督”之下,当地国土部门为矿山修复种植的绿植。
巢湖市周围群山林立,床产资源丰富,但是大量开采矿产,虽然带来了一定的经济效益,但是矿山开采不仅污染了环境质量,又给山体、植被造成严重破坏。特别是昂集山、平顶山等矿山,涉及到的耕地、森林面积广阔,居民众多。
2005年,为了保护巢湖的生态环境,促进废弃矿山生态环境的恢复,巢湖市检察院向国土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巢湖市国土资源局依法向政府申报。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优化当地生态环境。
“两年来,在检察机关的监督下,巢湖市的矿山修复工作有了很大的改善”,站在平顶山的脚下,巢湖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陆家平高兴的告诉记者,巢湖市国土资源局接到检察建议后,及时向巢湖市、合肥市政府进行申报,经批准后,对涉及的矿山地质环境进行治理。
截至目前,巢湖市累计完成治理面积3453亩、恢复耕地1347亩、林地1887亩、建设用地183亩、水域36亩。
施行铁的手腕 严惩生态违法犯罪行为
烟波浩渺、水天一色,八百里巢湖美如画。巢湖是巢湖流域居民的母亲河,强化巢湖治理,加强水保护刻不容缓。
2017年3月15日,巢湖市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巢湖黄麓镇一家生产鱼产品的知名企业生产中产生的废水未经严格处理直接排放,给巢湖水质造成污染。
了解到情况后,巢湖市检察院及时向环保部门发出检查建议,建议对该公司的排污行为进行处罚。巢湖市环保局在接到检察建议后,立即对这家食品公司进行了现查检查,并根据规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整改,达标排放,同时按应缴纳排污费数额5倍予以罚款。
对于破坏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坚决重拳惩治,巢湖市检察院一直思考着,努力着,行动着,“再硬的骨头”也要坚决拿下的,不会心慈手软。
近年来,巢湖市检察院重点加强对非法采矿的犯罪分子杨某某批准逮捕并提起公诉,2017年有连续查办李某某等人盗伐、滥伐林木案,严惩了违法犯罪份子。
据了解,近年来,巢湖市检察院共依法办理滥伐林木审查逮捕案件1件1人,对涉嫌滥伐、盗伐林木的5件7人立案监督。对非法采矿等破坏生态资源的15件21人依法提起公诉,并获得法院的判决支持。
通过开展环巢湖生态保护检察监督,监督恢复各类土地3462亩、矿山整治3453亩、补种受损林木9000余株,为巢湖青山绿水筑起“检察屏障”。
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为守护巢湖“天蓝、地绿、山青、水净”的美好画卷,巢湖检察机关正积极贡献自己的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