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人有福了,以后身边的生态空间会更加山清水秀,人居环境会越来越宜居舒适。近日,省住建厅对2017年度省级绿色生态城市综合试点名单进行了公示,合肥榜上有名。本次试点工作的开展,意味着安徽正逐步实现从绿色建筑项目、绿色生态城区向绿色生态城市的大跨越。
优先支持实施绿色建筑标准的城市
根据本次试点要求,绿色生态城市是指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按照绿色生态理念,在绿色规划、绿色城建、绿色建筑、智慧城市、绿色生活等方面,按照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要求进行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城市。
和以往的绿色项目相比,如今申报范围扩大了,首次规定为设区市城市规划区。申报城市要建立绿色生态城市综合试点组织协调机制,统筹推进绿色生态城市建设。已出台或拟出台扩大绿色建筑强制推广范围的政策文件,优先支持已出台在新建建筑中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城市。同时,申报城市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标准并持续改善,近3年内无发生污染、破坏生态环境等重大城市负面影响。
近年来,合肥坚持生态优先、城湖共生,厚植绿色发展优势,高水平打造国家级巢湖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全域打造美丽合肥,不断刷新“大湖名城、创新高地”的“颜值”和“气质”,经过严格评审,入围了首批省级绿色生态综合城市试点。
对标首部城市级别绿色生态指标体系
按照目标,力争到2020年,包括合肥在内的试点城市将全面达到《安徽省绿色生态城市建设指标体系(试行)》考核要求,该指标由安徽省有关部门与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共同合作编制,是全国城乡建设领域首部城市级别绿色生态指标体系。
其中,共包含综合指标、绿色规划引领、绿色城市建设、绿色建筑推广、城市智慧管理和绿色生活倡导六大类、40个指标项,涉及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服务各个环节。比如,城市要构建连续、安全的步行系统,达到林荫路标准的人行道、自行车道长度占人行道、自行车道总长度的85%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城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95%等。
今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还会将绿色生态城市综合试点纳入安徽省城市工作“五统筹”专项资金支持范围。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绿色生态城市综合试点相关专项规划编制、相关重点课题研究、相关行业标准规范编制;绿色规划、绿色城建、绿色建筑、智慧城市、绿色生活等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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