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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日期:2017年10月16日 浏览[934]

    安徽省近日发布《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从今年开始,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

    在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方面,安徽省提出全面开展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明确集体资产所有权。要对集体所有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产核资,重点清查核实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和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以及货币资金、债权债务等,查实存量、价值和使用情况,做到账证相符和账实相符。在清产核资基础上,把农村集体资产的所有权确权到不同层级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并依法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与此同时,安徽省将稳步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改革主要在有经营性资产的村(组),特别是城中村、城郊村和经济发达村开展。安徽省将引导农村产权规范流转和交易。建立市场建设和运行财政补贴机制,依托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等平台,力争用2年左右时间建成县乡联网运行、符合农村实际需要的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集体林权、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四荒”地使用权、农业类知识产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出租等流转交易。

    此外,安徽省还将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清理废除各种阻碍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不合理规定,营造有利于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政策环境。落实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税收政策。进一步完善财政引导、多元化投入共同扶持集体经济发展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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