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商会概述 | 政策法规 | 新闻中心 | 招商引资 | 商会天地 | 联系我们
 
  泉商动态
招商信息
招商政策
招商项目
财经动态
两地动态
· 精准对接需求 共话发展机遇
· 共叙乡情乡谊,共谋合作发展
· 泉州市政协副主席、市科协主
· 合肥泉州商会召开专题学习会
· 合肥市工商联所属商会党委
· 泉州市举行招商大使引荐(投
   
两地动态 当前的位置:首页 > 招商引资 > 两地动态  
 
安徽在全国率先立法实行"林长制"
日期:2017年10月12日 浏览[485]

    从近日召开的安徽省地方性法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的《安徽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在全国率先立法规定“森林资源保护实行林长制”,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地方立法对林长制作出原则性规定,有利于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严格监管、运行高效的林业生态保护发展机制。 ”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张万方介绍,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法规草案审议过程中的意见,《条例》明确了实行“林长制”的相关内容。

    根据《条例》,森林资源保护实行“林长制”,在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中,林长应当落实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责任,协调解决防治中的重大问题。发生暴发性、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时,实行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按照应急预案启动应急响应,建立临时指挥机构,组织专业除治队伍,协调解决经费、物资等问题。

    记者了解到,目前我省合肥、安庆两市已先后启动了“林长制”,以探索森林资源管理新模式。合肥将在今年年底前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林长制体系,在生态区域实行林长制,确保一山一坡、一园一林都有专员专管、责任到人。安庆不仅要建成涵盖全市森林(湿地)及建成区绿化区域的林长制,还实行林长制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对责任不到位造成后果的严肃问责,对破坏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厉查处。


↑TOP
中国安徽 安徽省工商联 合肥市人民政府 福建省人民政府 泉州市人民政府 网上工商联互联网门户 安徽省社会组织信息平台 工商导报 泉州人才网 特步 利郎 安徽九特龙投资有限公司 同福石材城
     版权所有:合肥泉州商会 Copyright 2010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序号:皖ICP备19021772号-1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长江东大街与肥东路交叉口闽商国贸中心A座15层  
网 址:www.qzsh.com  邮 箱:qzsh_hf@126.com 微信号:hfqzsh2013
联系电话:0551-64210898 64522555  传 真:0551-64522555  Q Q:1079782287  邮政编码:230011  技术支持:安徽114 
 免责声明